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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招标公告
2024-09-25

项目信息
SHGZ0017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SHGZ00171/0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机械完工日期2027年7月31日,总工期1003日历日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石化基地的愿景,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异构及歧化装置、SHF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站、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本次招标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该动力站是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公用设施配套装置。详见第七章招标技术文件。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新建动力站或热电联产以及类似的EPC总承包项目工程业绩,业绩中工作范围应同时具备至少包含1台220t/h及以上规模燃煤或燃气高温高压锅炉(主汽压力9.8MPa及以上)和1台20 MW(级)及以上规模汽轮机发电机组工程。如提供2项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EPC总承包项目工程业绩,且其中分别包含至少1台220t/h及以上规模燃煤或燃气高温高压锅炉(主汽压力9.8MPa及以上)和1台20 MW(级)及以上规模汽轮机发电机组工程,则可合并视为1项合格业绩。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如为联合体合同,以牵头方业绩为有效业绩,并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装置规模(须体现高温高压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性能等)、工作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如完工验收材料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 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 从事石油化工或电力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在投标方组织机构中有至少2年的连续工作经历,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或承诺书以证明工作经验。 ③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①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从事石油化工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在投标方组织机构中有至少2年的连续工作经历,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或承诺书以证明工作经验。 ③ 投标人应承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其余要求见特殊说明)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09-25 到 2024-10-08
请登录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 户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惠州石化区支行 联行号:102595602456 账号:2008024519200326835 投标人支付标书款时需按照如下格式备注相关信息:“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缴费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4-10-22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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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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