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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对接广东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项目公告
2024-09-26
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对接广东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04-04F-2024-D-E22864。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对接广东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

1.3采购内容:根据财政部印发《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工作方案》、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我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省辖内各地要以省为单位建设集中化的财政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全省数据集中、核心业务系统由省级统建统管。因此,我行作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只需在省级银行内部集中建设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无需单独建设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物理系统,统一使用省级系统客户端进行访问。

我行需按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设定的统一标准规范,完成网络建设、系统开发、设备配置、业务联调测试等准入工作,并与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分别签订电子化业务管理协议,做好电子印章相互备案、基础数据配置等相关工作。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组。

1.5项目规模:预算23.00万元。

包组号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价

服务期

包组1

广东省数字财政系项目包括的集中支付电子化(相关电子签章及电子凭证库系统)

17.00万元

1年

包组2

广东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人行端系统服务

6.00万元

3个月

注:供应商可以选择任一包组(如包1或包2)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二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同时对二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应分别单独编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分别对包1、包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一个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即为兼投不可兼中。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磋商小组按照包1、包2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若2个包组中出现排名第一的为同一供应商,则只推荐该供应商为其中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取消该供应商在其他包组的中标(成交)候选资格。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供应商取代,以此类推。

1.6服务地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包组)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926日至2024年108日17:3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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