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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电务段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2024-09-26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电务段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879-GK)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电务段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EPC项目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徐州北站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铁计统函〔2024〕64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电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徐州北站上行编尾。

2.2 项目内容:对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室内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徐州北站上行编尾信号室内设备更新改造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服务内容。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5工期: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新建或技改大修项目设计业绩,且未发生设计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新建或技改大修项目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任职项目与本项目为同一建设地点或相邻近标段或分期施工的,可以同时在两个项目任职,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担任,也可由联合体成员方担任)。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则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方,并具备3.2中要求的设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具备 3.2中要求的施工资质并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报名及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4)投标保证金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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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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