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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洋河支行装饰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4-09-27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洋河支行装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洋河支行装饰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

1.2 工程规模:约164.97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造价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4%;余款6%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注:所付的工程款中不包含预留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保安支行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洋河支行装饰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649652.18元 。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电话、微信或现场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 00 分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联系人:杜萍。

5.3投标单位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选择网上报名,资料费100元(投标人须从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费转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宿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账号:3205 0177 8636 0000 0706,备注: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洋河支行装饰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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