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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水电站左岸谷肩堆积体补充监测及试验项目公告
2024-09-27

溪洛渡水电站左岸谷肩堆积体补充监测及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13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水电站左岸谷肩堆积体补充监测及试验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道,是金沙江下游河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相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0km,右岸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0km,坝址距宜宾市河道里程184.0km。溪洛渡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改善下游河段通航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水库正常蓄水位600.00m,总库容126.7亿m3,调节库容64.6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额定装机容量12600MW(18×700MW),最大装机容量13860MW(18×77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71亿~640亿kw.h(近期~远期)。

根据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二次会议意见:“左岸谷肩堆积体地表未发现变形迹象,监测资料反映堆积体地表变形速率和年变形量有所减小,但仍未收敛;且深部(约30m~35m)和沿基覆界线附近(约90m~105m)存在未收敛的变形,部分边坡支护锚索测力呈增大现象。建议在左岸谷肩堆积体地质条件、监测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堆积体变形未收敛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复核堆积体稳定性评价结论。”以及“溪洛渡水电站左岸谷肩堆积体补充监测方案专家评审会议纪要”(2024年第40期)内容,针对目前左岸谷肩堆积体监测仪器运行情况和堆积体稳定性评价需要,需开展新增监测仪器埋设施工以及利用新增测斜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溪洛渡水电站左岸谷肩堆积体补充监测及试验项目,包括①测斜管深部变形监测,包括5个断面18个测斜孔,分2批实施,最大孔深150m;②地下水位监测,包括12支渗压计;③表面变形监测;④堆积体滑带土物性试验、压缩试验、直剪试验等。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6年12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先导钻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土建及安装工作应于2025年3月前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含正在执行)具有单孔深度大于90米安全监测测斜孔钻孔施工业绩(附合同工程量清单、设计通知、图纸等有效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在类似项目(有测斜孔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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