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开厂脱硫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大开厂脱硫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2396,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大开厂脱硫石灰石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两台机组从2020年07月至2021年12月,生产运行所需脱硫石灰石用量,预估量6.9万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石灰石》YB/T5279—2005表1普通石灰石牌号PS510的标准要求)。包括所用脱硫石灰石的供货、包装、运输、交货(卸货)、检验等工作。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招标按照脱硫石灰石单价(到厂价)进行报价。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为18个月,预计供货日期为2020年07月-2021年12月。具体方式为18个月,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传真或电话)按卖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分批送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制造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人若为本标的物的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或与石灰石矿山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证明,同时应提供石灰石制造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2个电厂的石灰石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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