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200522-3809-4386-B1
2.项目内容:扬子公司环保监测站房在线分析仪表及设施隐患治理项目在线多组分分析仪-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所提供的分析仪表精度须满足HJ75-2017。供方按照当地政府要求需配合业主完成环保验收。 2.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规格书的技术要求,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批准许可,生产许可证。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 3.卖方为本次提供的产品型号应有在同类位置,使用成功运行一年、二处以上的应用经历。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提供商务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招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防爆烟尘仪(3台):卖方提供的防爆烟尘仪为进口产品(激光散射式),产地欧美日,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如果隐瞒产品产地,将作为废标处理。进口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批准证书CPA。 5.紫外烟气分析仪(5台):1、卖方提供的紫外分析仪主机(SO2、NOX、O2)为直抽式三合一产品,外形尺寸需和原有表保持一致,并由需方认可。需提供产地证明,如果隐瞒产品产地,将作为废标处理。进口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批准证书CPA。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时至2020年5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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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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