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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公告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9-30 8: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编号:lszw20240930024)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4)30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龙马村东侧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9.49亩,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50万吨/年(含拆建垃圾45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新建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基地,建筑总占地面积18531.34 m总建筑面积24504.54m,计容建筑面积39565.68m,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16608.34m,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896.20m。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工程、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及生产设备等。招标控制价1,572,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标段编号: lszw20240930024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572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具体以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通用专业(环境工程)甲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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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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