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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福清元洪投资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宇邦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5-12

国家电投福清元洪投资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宇邦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0051201号

1.项目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福建电投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福清元洪投资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宇邦分布式光伏)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宇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本期建设容量3.41MW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6月20 日,计划投产(全容量)日期: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


2.2 招标范围

招标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2020-TD-FJGS-0000-1-0009-1

福清元洪投资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宇邦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福清元洪投资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宇邦分布式光伏)的设计和接入系统工程的勘测、设计及施工。
(2)设备采购供货包括: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设备,主要包括光伏组件支架、电缆、箱变、开关柜、直流柜、汇流箱、光缆,以及当地电网公司特殊要求的设备、与福州运营中心和园区综合智慧能源管控中心通讯站端设备、全站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灭火器、电网要求配置的二次安全防护设备、上位机监控及微机五防系统、T接设备、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UPS屏、蓄电池柜、环境监测仪、预制舱、对时设备、光伏组件清洗系统、空调等设备供货等。
光伏组件、逆变器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实行甲供。甲供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现场接卸、仓储、保管及二次倒运,参与设备验收等工作。
(3)土建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箱变及预制舱基础周边硬化;电缆沟、电缆井、桥架、因施工造成的道路、绿化恢复、因施工造成的屋顶漏水处理等。
(4)安装施工:屋面护栏及检修步道(镀锌钢格栅)采购安装;箱变护栏采购及安装;上屋面爬梯材料采购安装;设备标识牌采购安装、光伏组件清洗系统等。
(5)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接入福州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和园区综合智慧能源管控中心设备联调试验(包括两个中心侧设备与场站侧设备的调试)、并网前电能质量评估、并网半年内电能质量测试等试验工作以及二次安全防护方案和二次安全防护评估报告。
(6)与电网公司等涉外单位协调:接入系统批复办理、设计评审、并网申请、电网公司验收、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发用电合同(业主与电网公司的发用电合同)签订、保护定值计算送审、互感器校验、关口表申请、与电网公司联调等涉及电网公司工作;经信委验收批复文件办理。(该项所涉及具体工作及其发生的费用由EPC总包单位负责,业主协助办理)
(7)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72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不含电网及安监部门相关培训、取证)、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8)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根据项目需求开展);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CTPT角比差、并网性能检测、有功无功(AVC\AGC)设备安装调试、环境检测仪、调度通信自动化调试等。
(9)所有设备及材料(包括甲供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的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光伏电站移交前的现场治安保卫。
(10)生产管理区及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绿化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包括施工供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时带来的各设施损坏修复等。
(11)施工准备阶段先安装可远程查看视频监控系统,屋顶围栏,检修步道,保证施工期间通过视频监控可看到各施工作业面。电站移交前完成一次组件冲洗。
(1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与屋顶业主共用设备和从屋顶业主设备中采集数据。发包人光伏电站应具备独立运行的能力。
(13)所采购设备厂家、技术要求,设备、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试验调试等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国家电投福建分公司对屋顶分布式光伏的要求。
(14)本项目#2染色车间彩钢瓦屋面上有6个烟囱,为业主生产时排放污染物用,该污染物可能对组件发电有影响,承包商在施工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或减少组件污染。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6月20 日,计划投产(全容量)日期: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格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6.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不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较大安全伤亡事故,无较大火灾事故,提供公证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7. 安全质量要求:

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存在人身死亡事故;近3年内在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1)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分包人资质: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设计部分需要分包时,设计单位应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施工部分需要分包时,施工单位应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的经历,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以合同业绩复印件为准:

(1)近三年已累计完成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2)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兆瓦级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采购安装施工(EPC)或采购安装施工(PC)工作总包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20年5月12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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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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