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化验用瓶装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46024155175)
1、招标条件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化验用瓶装气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验用瓶装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此次采购内容为瓶装高纯空气、纯氦气、纯氢气、高纯氮气、天然气标准气、天然气标准气、硫化氢。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备件名称 | 备件编码 | 备件型号 | 预估数量(瓶) |
1 | 高纯空气 | H004 | 40升 | 45 |
2 | 纯氦气 | H003 | 40升 | 75 |
3 | 纯氢气 | H010 | 40升 | 15 |
4 | 高纯氮气 | H045 | 40升 | 30 |
5 | 天然气标准气 | H006 | 8升(含氧气) | 6 |
6 | 天然气标准气 | H005 | 8升(不含氧气) | 18 |
7 | 硫化氢 | H011 | 10ppm/甲烷余8升 | 9 |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涵盖本项目所涉及的气瓶运输),或者投标人若不具有前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投标人须出示与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涵盖本项目所涉及的气瓶运输)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和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和相关业绩;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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