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制度提升工程聘请外部专家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TCL-ZB-2451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制度提升工程聘请外部专家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51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必须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备银行业年报审计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能够按照龙江银行要求,按时参加龙江银行的制度提升工作审理会,执行龙江银行劳动纪律,并根据龙江银行实际需求增加或更换成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应当提供不少于5人(其中财务管理类、信息科技类、风险内控类、产品类方面专家各一名)的工作团队,该团队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有3次以上以投标人名义对外提供银行审计或咨询服务经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业绩证明及人员配备表),并承诺实际提供服务人员满足上述人员要求,否则构成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第三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10月15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