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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0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项目概况: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南北院区及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2.4招标范围: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车辆要求:载重量不低于9吨。

2.7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每年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2.8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供应商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磋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4.2 获取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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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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