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178)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总工会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117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总工会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二次)。
2.2招标范围:一是对省总工会2024年度思想政治引领、职工之家建设、职工就业技能培训、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困难职工帮扶、“工助龙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劳模工匠助企行、信息系统建设运维、新就业建会服务资金等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报告。并披露支出项目从立项、执行到完成的全链条全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等。二是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黑龙江省总工会账面往来款情况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域所有地级市及部分县区。
2.4服务期限: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往来款清理审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5最高投标限价:27万元,其中黑龙江省总工会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价上限20万元(含差旅费)、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报价上限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一项绩效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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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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