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工程监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
招标人: 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贾家堡区域
工程规模:(1)新建A、B两组装卸车栈台,共计18个装卸车岛、36个装卸车鹤位,其中4个鹤位预留;
(2)主要由公用工程二部汽车装卸车设施拆除还建和百万吨乙烯项目汽车装卸车设施建设组成。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实际,以发包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暂定为12934.17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建设工程监理费暂定为188.55 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1)新建A、B两组装卸车栈台,共计18个装卸车岛、36个装卸车鹤位,其中4个鹤位预留;
(2)主要由公用工程二部汽车装卸车设施拆除还建和百万吨乙烯项目汽车装卸车设施建设组成。
本项目监理范围: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全部建设工作的监理服务,范围是对本项目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完成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及参与缺陷责任期的工作。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满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工程监理服务费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石油化工)监理业绩,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对应的结算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
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报告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提供审计报告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5. 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2021年01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5.4 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6.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1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证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在工程监理服务费2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石油化工)中担任过总监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监理项目的总监职务。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2024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提供合同(合同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的需额外提供企业任命书)、结算发票、对应的结算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安全监理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 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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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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