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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24-10-17

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09G241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已由黑电经研[202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寿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

2.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18.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新建1#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2#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3#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1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0.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至年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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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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