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海口市龙岐(B14-0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经理部 袋装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GJ-LQXM-SNCG-2020-00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口市龙岐(B14-0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已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010020190830105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中交海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海口市龙岐(B14-0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部 。本项目袋装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海口市龙岐(B14-0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西侧和海航国兴城C区北侧交界处,规划用地面积为9169.11㎡,总建筑面积为53511.55㎡(含地下室和架空层),计容总建筑面积为45548.03㎡(不含地下室和架空层),容积率4.968,建筑密度28.48%,绿地率30%,总停车位220个,总户数为416户。 2.2招标内容:P·O42.5袋装水泥1000吨;P·P32.5袋装水泥4000吨,具体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次类似工程的供货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本次招标和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一票制,除国家政策调整以外,今后不作调整。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6供货业绩:至少2次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含)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于供应商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需为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4日09时至2020年05月19日23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PMS/)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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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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