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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中19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氮气发生器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0-05-14

项目名称:渤中19-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氮气发生器橇 标段(包)编号:2001-zhengmh-20200423-001/01 发标日期:2020年05月14日
有限天津采办共享中心就渤中19-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氮气发生器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渤中19-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氮气发生器橇(重新招标)
交货期:2021年2月22日
数量:1套
交货地点:山东青岛买方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渤中19-4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其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9°00′~119°10′,北纬38°18′~38°24′,西北距塘沽145km,东南距龙口132km。渤中19-4WHPA井口平台处水深20.1m,渤中19-4WHPB井口平台处水深21.6m,年平均气温13.6℃。CEPC-X-3801氮气发生装置橇为膜制氮型式,额定处理量:200Sm3/h;氮气纯度≥97%;露点:-40℃。
项目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氮气发生器橇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Lloyd’s,DNV,CCS,BV)对膜制氮发生装置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
2投标人所投标的膜制氮发生装置橇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所投膜制氮发生装置橇应具有2个项目(限2009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排气量≥200 Sm3/h)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两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3投标人如有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名单(详见:5、机/电/仪产品推荐品牌)内的设备/材料,其选用的品牌应至少有10个项目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证明(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5月14日到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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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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