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2024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C53A0092400139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2024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2024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服务,2024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预计处置毁型后梗末约7100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止。
2.4实施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不含税价约213万元,含税价约240.69万元,处置固定单价为300元/吨(不含税价),此价格为复烤厂出厂价格,含装卸费,包装物由复烤厂提供,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由中标处置单位向招标人支付。
2.7处置份额占比:拟确定3家处置单位履行处置服务。处置份额占比拟定第一中标人占50%,第二中标人占30%,第三中标人占20%。在处置过程中,如处置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将对处置单位处置量进行再次分配,同时签订补充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的研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类似表述,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不可利用涉烟废弃物只能且必须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②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不需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9日至 2024 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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