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后勤服务事项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后勤服务事项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后勤服务事项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TC249XNHX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后勤服务事项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4.84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采购内容:供应商需按照我方需求,提供食堂、部分网点保洁等服务。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年(含税)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泰和县分公司后勤服务事项项目(第二次) | 1+2年 | 34.84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就本项目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3.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投标人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六、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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