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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总调度中心、备调度中心大屏幕及配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2

南水北调中线总调度中心、备调度中心大屏幕及配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总调度中心、备调度中心大屏幕及配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招标编号:ZB066024V11072;合同编号:NSBDZX/XJ/YW-2024-017

3. 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总调度中心现有DLP显示系统(屏幕面积约90.72平方米)及两侧模拟屏部分区域(屏幕面积约33.22平方米)替换为LED大屏幕显示系统,提高显示效果;另外,将音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善现场音质效果不佳等问题。改造后可以更好地展示各应用系统,满足视频会议、日常调度生产、应急指挥等更多工作的需求。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备调度中心(屏幕面积约65.61平方米)、灾备数据中心现有DLP显示系统(屏幕面积约9.72平方米)替换为LED大屏幕显示系统,提高显示效果;新建一套分布式坐席协作系统,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人机分离等功能。改造后可以更好地展示各应用系统,满足视频会议、日常调度生产、应急指挥等更多工作的需求。

4. 招标内容:

总调度中心:包括总调大厅实体环境改造和LED大屏幕、拼接控制器、音箱、功放、音频处理器、调音台、反馈抑制器、话筒、话筒主机及配套器材等货物的采购、安装、本机调试、系统调试等,以及包装及运输、设计联络会、验收、保修、故障响应、技术培训等内容。

备调度中心、灾备数据中心:包括LED大屏幕、坐席协作主机、服务器、交换机、显示器及配套器材等货物的采购、安装、本机调试、系统调试等,以及包装及运输、设计联络会、验收、保修、故障响应、技术培训等内容。

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总调度中心、备调度中心、灾备数据中心的设备供货,将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5个月内完成试运行。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7. 项目地点:总调度中心位于北京市;备调度中心、灾备数据中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8.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玖万叁仟陆佰陆拾元整(¥21,693,660.00元),其中:总调度中心: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玖万玖仟零伍拾元整(¥11,299,050.00元);备调度中心、灾备数据中心:人民币壹仟零叁拾玖万肆仟陆佰壹拾元整(¥10,394,61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供货能力与施工资质:

(A)供货能力:

供货单位提供由LED屏幕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供货单位为LED屏幕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B)施工资质: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业绩要求:

(A)供货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室内LED屏幕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B)安装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室内LED屏幕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的安装业绩。

4.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若事业单位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6.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评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5、6、7款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三、招标文件发售

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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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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