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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沁水县2024年梅河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水土保持部分)招标公告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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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2024年梅河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水土保持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KN-2024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2024年梅河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水土保持部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040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4〕212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招标人为沁水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沁水县2024年梅河和谐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水土保持部分)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0k㎡,其中:实施坡改梯工程 19.86h㎡,新建护村坝128m、护坡工程155m、排洪渠158m,营造乔灌混交林(油松+连翘)148.85hm;封育治理 1391.29h㎡。

2.3 总投资额:约 472.602872 万元;

2.4 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2.5 计划工期:7 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首页“分类监管 ”黑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 状态;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10-29 18:00 至 2024-11-03 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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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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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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