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号 | 服务内容 | 工作量 | 实施地点 | 实施期限 | 备注 |
不分包 | 柳州车站行包装卸业务 | 1270000件 | 柳州车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 单件重量50公斤以下 |
103000件 | 单件重量51-100公斤 | ||||
7000件 | 单件重量101公斤以上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装卸作业的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6.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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