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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电源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次)
2020-05-17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电源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TTZB-01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包含吴山广场站到江东二路站的24座站台站厅,线路长度47.48公里,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线路包含11座站台站厅,线路长度23.5公里。本次招标内容为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及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线路所需电源设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21.2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的物资清单列表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1

交直流配电屏

定制,具体配置见图纸

34

2

室内分布专用交流配电箱

定制,具体配置见图纸

34

3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

定制,具体配置见图纸

398


1.3交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30日,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1.5质保期:3年。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95.752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备类似业绩(配电箱/柜)。(证明材料:提供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整机代理商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7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投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0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5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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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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