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一中学金沙湾学校续建项目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第一中学金沙湾学校续建项目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2024〕584 号、海发改社发〔2024〕109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第一中学金沙湾学校续建项目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续建工程,位于金沙湾B0702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建成的综合楼、小学部、风雨操场、报告厅、初中部、男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女生宿舍楼、教职工宿舍楼、食堂、高中部阶梯教室、地下室等建筑主体进行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不含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部分),装修面积约84275 ㎡;同时完成高中部教学楼建筑主体建设(不含基础工程),建筑面积约14873 ㎡;以及配套建设室外水电、道路铺装、绿化、室外运动场地等工程。
2.3 服务期:(1)监理: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监理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从施工阶段开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5招标控制价:2417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各一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牵头单位委派。(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监理部分工作负责人为同一人。)
(2)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最多可以同时担任2个我省范围内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即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须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由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监理单位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公章复印件。
3.5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即所有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复印件)。
3.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 19:30至2024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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