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益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委托,就2025年-2027年分拣装卸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分拣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2.2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3招标内容:将巴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出入库、卷烟分拣、设施设备清洁保养、货物装卸、库区现场管理及其他相关劳务工作外包。结合工位设置、岗位设置,配备服务人员暂定16人(暂定人数为月平均配备人数,以巴州烟草公司月平均分解业务量为准,不含阶段性增加工作量而增配人员的费用),其中3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叉车司机),且具备叉车的日常养护及简单故障排除能力。
2.4项目总预算:5097600.00元/三年
2.5项目控制价:5040000.00元/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3.2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供货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四统一”。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技术上具有组织服务的能力,其中叉车司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经查询“天眼查”系统,参与采购的各投标人之间无企业、法人关联性关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均无近3年行贿行为记录;
经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经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8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9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0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阳光易采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阳光易采平台的账号注册,并完成新疆CA数字证书申领。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登陆阳光易采平台,按照“项目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资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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