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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龙兴大道县域经济带封龙山文化经济建设项目·书院路及联络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0-05-18

元氏县龙兴大道县域经济带封龙山文化经济建设项目·书院路及联络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龙兴大道县域经济带封龙山文化经济建设项目·书院路及联络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0]1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元氏县龙兴大道县域经济带封龙山文化经济建设项目·书院路及联络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元氏县龙兴大道县域经济带封龙山文化经济建设项目·书院路及联络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书院路(封龙书院-铁道大学)、王家庄至泉村村村通道路连接线、泉村至院家村村村通道路连接线、井元路(院家村村西至红旗大街段)道路两侧以及北外环与恒山大街交叉口;

2.3、建设规模:1、书院路(封龙书院-铁道大学)绿化美化,总长度约4.2km,建设四个景观主题以及道路两侧各2米宽的绿化,包含土地平整12130㎡,立面改造1493.5㎡,陡坡改造2000㎡,四个节点景观2000㎡,安装太阳能路灯140盏。

2、联络线①王家庄至泉村村西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全长11.6km,绿化面积72000平米;安装太阳能路灯照明465盏;

3、联络线②泉村村西-院家村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亮化,约为63500㎡;全线约9公里(毛遗村北-泉村村西)安装太阳能路灯照明至北外环511盏;

4、联络线③井元路(院家村村西至红旗大街段)容貌综合治理,包含种植池、路牙石整治;

5、北外环与恒山大街交叉口(四个角)节点提升及南段路灯安装35盏。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验收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限价:25.5万元

2.9、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10、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专业为准;

3.4其他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监理工程师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为准,监理员以职称证或监理员证或培训合格证为准)。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于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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