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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整治信息系统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4-11-01

财务共享中心整治信息系统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4-1021-GK)

财务共享中心整治信息系统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财务共享中心整治信息系统劳务分包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28号。

2.2项目内容:根据(上铁财务部2024财成字68号批复),铁联大厦财务部共享中心办公楼位于静安区天目东路228铁联大厦,本次装修部位位于大楼一层部分以及二层(资金结算所)、五层(楼梯间、电梯除外)整层。需要对财务部共享中心办公楼的弱电系统进行改造建设。目前本次涉及的大楼共分为3个楼层,在弱电设计改造系统方面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配线间建设系统、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网络系统)根据共享中心对不同区域功能的需要划分,大致划分如下:

1F:大会议室、办公区、大堂、配线间。

2F:办公区、银行大堂、银行办公区、银行配线间,弱电机房。

5F:呼叫中心 、办公大厅、办公区、配线间、服务器盾柜弱电间。

2.3 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同类施工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应工程的合同至少2份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2021年至今)。

3.4拟派驻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施工作业人员电焊证、电工证、登高证等相关资质均不少于一名,与后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一致,项目经理需提供半年内有效社保交金记录。

3.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关系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接受近3年内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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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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