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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4-11-04

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所属污水处理厂提供机械耗材及配件零星采购服务。

2.2、供货数量、时间:本项目服务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或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2万元时终止,根据业主物资申请单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服务条款的规定,后附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 。

2.4、本次招标的项目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招标采购,用于綦江污水处理厂。乙方负责供货至指定地点及相关工作,运距及运输方式存在差异,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影响并承担相关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鲜章);

3.2.投标人提供从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合同总额超过5万元的为单一业主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3承诺中选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24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90分钟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若3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送货,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提供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cms/channel/help3/index.htm)。

(2)自2021 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11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月-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 11 月 4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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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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