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Z-2024-44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以《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内交集发〔2024〕5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位于乌拉山收费所、西小召收费所、临河绕城收费所,对上述收费站的消防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缺陷责任期1年。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标段 | 招标范围 | 计划投资(元)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部分收费所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位于乌拉山收费所、西小召收费所、临河绕城收费所,对上述收费站的消防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805604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标段:
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近 5 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消防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询比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10月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询比文件。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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