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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漏洞防护平台建设研发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6
项目公告


中国电信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漏洞防护平台建设研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2024年内蒙古分公司漏洞防护平台建设研发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6-07-04A-2024-D-A2665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随着业务的发展,开放在互联网上的系统日益增多。互联网高危漏洞的频发,安全管理人员将疲于面对层出不穷的漏洞修补,同时仅依赖漏洞扫描发现漏洞,修复漏洞对应的补丁的传统方式,已不能解决不断涌现的新问题。为了提升漏洞的防护水平,解决漏洞修复面临的安全问题,为业务提供合规、弹性、智能的安全解决方案,特启动本项目采购建设漏洞防护平台。

1.2 招标内容

本期建设漏洞防护平台,建设内容为:

(1)漏洞数据导入;(2)智能分析匹配;(3)策略管理和一键配置;(4)自动添加防护目标;(5)实时告警拦截;(6)防护规则库升级。

1.3采购预算:含税137.8万元。

1.4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及涉及相关系统的联调,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测与验收。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13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安全类软件开发或安全类系统建设项目(含漏洞防护平台建设)相关单项合同/框架协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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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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