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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一公司鹤峰项目减水剂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18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宜来高速鹤峰东段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减水剂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宜来高速鹤峰东段土建一标项目工程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183号)。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鹤峰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该项目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减水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为减水剂,物资需求一览表、交货地点、技术标准、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2.3 招标编号:EGJYGS2020-05-0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商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注册(网址: )。

3.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加工制作的原材料及交付的成品达到国标或优于国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明确投标意向、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请于2020年5月26日10:00时至2020年6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供应商门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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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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