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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新村镇农居盘活乡村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水上便民服务中心)施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2024-11-08
发布日期: 2024-11-08 2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新村镇农居盘活乡村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水上便民服务中心)施工资格预审(项目编号:lszw20241108020)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11-469028-04-01-31252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县新村镇潟湖渔排
2.2项目内容及规模:用海范围4687㎡,可用渔排面积约3270㎡,计划打造约327个渔排。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500㎡,其中民宿客房区约1350㎡,民宿套房区约300㎡,配套活动区约850㎡。形态为一层公共建筑(局部二层),建筑高度4-5m。建设内容包括水下浮体结构、水上建筑结构、精装修、给排水 、强电、弱电、暖通空调、景观小品、泛光照明等,打造一个集社区、市售、艺术、运动、民宿为一体的海上宿集。招标控制价0元。
注: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陵水县新村镇农居盘活乡村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水上便民服务中心)施工资格预审;标段编号: lszw20241108020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建设内容包括水下浮体结构、水上建筑结构、精装修、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空调、景观小品、泛光照明等,打造一个集社区、市售、艺术、运动、民宿为一体的海上宿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质量要求: 标段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须签字和填上时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资格预审;(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申请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11月08日 23时00分 至2024年11月13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标段1(标段名称:陵水县新村镇农居盘活乡村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水上便民服务中心)施工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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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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