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李家楼煤业单轨吊机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FDM2024-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家楼煤业单轨吊机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0278000801004),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李家楼煤业采购1台牵引力不小于250KN的防爆锂离子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及其配套设备,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服务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投标人所投相关产品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有)、井下设备需具有“MA”标志,采用防爆或本安型的,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投标人在近3年内(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顺延3年)至少有一项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5、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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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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