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局集团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天津)
招标编号:2024BJDL-TJ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局)委托,国铁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北京局集团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天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内容
天津电网10.681亿千瓦时,包含北京供电段1.802亿千瓦时、天津供电段3.747亿千瓦时、唐山供电段1.76亿千瓦时、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1.14亿千瓦时、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0.432亿千瓦时、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西供电段1.8亿千瓦时。
三、服务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
2、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已注册生效准入的售电公司且无注销记录。
3、交易能力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于交易周期内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量全部参与交易,且能够以约定的交易电价计算电费,并按交易中心有关售电企业结算规定的结算要求,进行结算。
4、服务要求:能够符合国家、行业市场化交易规则及双方合同要求;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天津电网境内2025年市场化交易申报相关业务及手续,并完成交易周期内所有市场化交易;能够及时提供最新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动信息;能够每月按时提供市场化交易结算单,确保账目清晰、详实准确;能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交易周期内双方的日常交易手续及流程。
5、履约信用要求:在以往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并在电力交易市场中有良好的声誉,其供应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通报整改期限内;以往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其他不良信誉记录;无违法行为,无恶意竞标、无骗标、无合同违约现象。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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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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