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银行资金专户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CBNB-20242522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四、更正理由:
采购文件更正
五、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融资总量保障”评分项 | 根据投标人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的企业信用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2分,第6-10名得1.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1.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根据投标人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的企业信用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2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融资总量保障”评分项 | / | 新增:根据投标人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的信贷平稳性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3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重点领域精准支持”评分项 | / | 新增: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民营经济贷款增速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4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制造业金融支持”评分项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制造业贷款增速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3分,第6-10名得2.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2.9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制造业贷款增速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2分,第6-10名得1.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1.9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5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制造业金融支持”评分项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制造业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2分,第6-10名得1.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1.9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6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普惠性金融支持”评分项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普惠小微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2分,第6-10名得1.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1.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量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删除此项内容 |
| 7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分项 | / | 新增: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6分,第6-10名得5.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5.9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8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政策性融资担保”评分项 | / | 新增: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政策性担保贷款代偿率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0.5分,第6-10名得0.4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4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9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政策性融资担保”评分项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微担通(惠通)”续保率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0.5分,第6-10名得0.4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4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根据2023年度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微担通(惠通)”续保率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1分,第6-10名得0.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0.90分。(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 10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委打分表中“落实中央监管部门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评分项 | 根据2023年度落实中央监管部门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情况进行排名:第1-5名的得2分,第6-10名得1.95分,第11名及之后的均得1.90分。(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数据) | 删除此项内容 |
| 1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9: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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