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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上海地区物流配送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ZJZT-2024-15504]-招标公告
2024-11-14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上海地区物流配送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ZT-2024-15504】),招标人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上海地区物流配送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估算为80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序号

中标人数量

中标

份额

配送地区

备注

1

2

第一名:70%

第二名:30%

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上海市区浦东区崇明区青浦区

仓库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强业路596号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非off)为【100%】,投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框架合同有效期:本次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中标份额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或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同意后可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有效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若在延长期内,份额执行完毕,框架协议随即终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投标人。

2.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142024年1119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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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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