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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鹏品种盐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4

广西银鹏品种盐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2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广西银鹏品种盐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_,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_广西银鹏品种盐有限公司_(钦州保税港区)-到达站(地),以实际销售订单为准;

2.2项目规模:招标人有各种规格包装的成品食盐及附属产品,需不定时、不定量地从招标人指定仓库(位于钦州保税港区)运往各地(以广西区内为主);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有各种规格包装的成品食盐及附属产品,需不定时、不定量地从招标人指定仓库(位于钦州保税港区)运往各地(以广西区内为主);包括货物汽运运输和厂区内货物装卸、拆包作业等服务,预估年运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最终按照实际委托运输量进行结算;

    2.6服务期限:24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8项目概算:414.88万元(含税)

2.9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产品运输服务业绩(同类产品指:食品或盐等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每个合同对应至少1份供货发票;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要求:

3.4.1 投标人自有运营重型载货汽车不低于8台(至投标截止日仍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说明:①重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②本项目要求的重型载货车辆为自有车辆;

③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证明资料。

3.4.2 投标人自有运营承载能力3吨及以上叉车不低于2台(含),用以保证驻厂人员随时装卸作业,同时配备相应的驾驶人员和其他装卸工具;且驻厂配备的装卸作业人员不低于5名;须提供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能证明使用单位及叉车额定载重的检验报告,并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17时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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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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