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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智慧水厂+自控仪表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11-16
发布日期: 2024-11-16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智慧水厂+自控仪表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编号:syzw20241114005)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22)28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育新路以西,三亚高铁站以北地块。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清流园水质净化厂:项目新建一座地下式水质净化厂,总规模为10万m/d,本期(近期)建设规模为5.0万m/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等: 尾水管:水质净化厂至三亚西河的处理尾水排放管,管径DN1200,管长约0.4k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 项目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为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200日历天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招标控制价29,936,632.76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智慧水厂+自控仪表设备购置及安装);标段编号: syzw20241114005001;标段类型: 设备;控制价:29936632.76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智慧水厂+自控仪表设备购置及安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因设备安装涉及拆改及恢复、培训、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和质保期保障等。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1.2、信誉要求: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1.4、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过围标串标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注:本项目对诚信档案手册不做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1月16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 0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智慧水厂+自控仪表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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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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