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
经营部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代询价文件)
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下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TLZ2024-09
三、项目内容:
1号车:品牌豪沃,型号ZZ1067D3414D165,生产日期2014年11月
2号车:品牌福田,型号BJ1059UBBJEA-K,生产日期2012年12月
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够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4.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联振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5.投标人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车辆段经营部;结算单位:郑州车辆段经营部
2.服务周期及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结算方式: 固定中标单价,按季度据实结算。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违约责任
4.1因中标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引发招标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中标方应赔偿招标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等),此责任不因招标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4.2中标方违反厂区相关规定或者不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维保作业,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处以单次不低于1000元处罚,罚金从结算费用中扣除,超过2次违反规定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招标方违约时双方协商解决。
5.服务要求:中标方接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并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维保作业。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然后进行线上报名,否则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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