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北京公司首都机场一号加油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采购方案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石油北京公司首都机场一号加油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采购方案(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7510),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2.1比选内容:石油北京公司首都机场一号加油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采购项目比选。 2.2服务需求: 1.在加油区安装3台防爆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并在加油站值班室安装与之配套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通过无线传输,尽量减少加油站施工作业和对日常加油作业的影响; 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选型应与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和柴油相匹配; 3.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及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3服务范围:负责石油北京公司首都机场一号加油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及控制器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安装应满足《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对应条款的要求。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 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范围包含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资质;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 3.5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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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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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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