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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市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5-19
受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市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市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ZC-0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127 1512213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老师;022-23269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老师;022-88391127;1512213733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对天津市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系统进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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