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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成语公园、奥林匹克体育馆、北湖公园、文星公园)施工(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2024-11-22
项目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成语公园、奥林匹克体育馆、北湖公园、文星公园)施工(重新采购)、04-06-04A-2024-D-E27267C01),采购人为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含视频监控、照明及VI部分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成语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采用10KVA接入,新增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建设8个快速充电车位,具体充电功率由智能充电系统根据车辆充电需求进行分配,可满足8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含供配电设施等。

(2)奥林匹克体育馆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采用10KVA接入,新增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充电终端;3台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桩2枪),建设14个快速充电车位,具体充电功率由智能充电系统根据车辆充电需求进行分配,可满足14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含供配电设施、车棚(雨棚)等。

(3)北湖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采用10KVA接入,新增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充电终端;建设8个快速充电车位,具体充电功率由智能充电系统根据车辆充电需求进行分配,可满足8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含供配电设施等。

(4)文星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采用10KVA接入,新增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建设8个快速充电车位,具体充电功率由智能充电系统根据车辆充电需求进行分配,可满足8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含供配电设施、车棚(雨棚)等。

(5)本次具体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2 建设地点:成语公园、奥林匹克体育馆、北湖公园、文星公园。

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交付,工期为66个日历日。

1.4本项目预算金额:3449165.31元(含税),其中:成语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573809.64元、奥林匹克体育馆停车场充电桩项目:813613.89元、北湖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733627.34元、文星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1328114.44元。

1.5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即按照采购图纸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报建和验收环节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等的承包方式、包配合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项目实现顺利运营,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449165.31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专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证明中所记载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保持一致。

(2)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3)施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4)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2.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未提供,则以采购代理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 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响应保证金

4.1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金额:35000.00元。

4.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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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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