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项目(招标编号:0692-2420Z209828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消防维保项目;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568160.00元;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1.5 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溪湖路2号;
1.6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1家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为招标人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单中,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1 月 28 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 12 月 03 日17时00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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