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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项目公司财税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

东疆项目公司财税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TC2409NPL

1.2 项目名称:东疆项目公司财税代理服务项目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中标人数量:1家。

2 招标内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财税代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我公司所设的项目公司提供开业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开具(含额度申请)、纳税申报(含个税、残保金等)、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税源报送、税收调查统计、对外付汇备案、代扣代缴、专票勾选认证、涉税信息变更、税务注销、免税备案等代理服务,(提供声明函);

(3)与当地税务机关等政府部门有良好关系,能就涉税事项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高效沟通(提供声明函);

(4)具有丰富的财税代理经验,服务的公司在200家以上(含项目公司,提供服务公司清单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7)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声明函);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发售方式:通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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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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