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 预应力方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北京建筑分公司承建的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富态新材料厂房二期项目工程所用预应力方桩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预应力方桩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为徐州富泰新材料厂房项目,项目位于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临空新城),建筑类型为多层丁类厂房,主要模式为EPC。总用地面积为117504.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97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7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500平方米。土方开挖54900m³,室外土方回填164506m³,借方109606m³。合同总工期为185天,合同金额为31000万元。 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临空产业园区双塔路58号中交一公局徐州市空港开发区项目部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及营业额要求: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 3.3生产厂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预应力方桩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具备中标金额20%以上的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拥有具备相关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近3年内(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有过三项超五百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试桩,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10 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登录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午17:00整,通过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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