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2020年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8-204TC200301Q)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2020年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8-204TC200301Q),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国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代理的授权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IV-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接受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由代表处、办事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授权的投标。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3)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出具维修机构(售后服务商)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备品备件库设置及清单、工程师配备及维修人员培训情况);提供维修机构(售后服务商)的名录及地址;对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商)的技术服务、维修及相关零部件的更换等行为,投标人负有监管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应提供正本(含附件和附页)的扫描件。
*7)对于境内货物,只允许制造商参加投标,并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8)对于境外货物,境内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参与投标)。
*9)投标文件中须注明投标设备首次在境外推出时间及境内上市时间。
*10)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设备正在生产的承诺函。
*11)投标人应提供保证投标设备自投标日起至少一年内可供货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27日16时3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