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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公局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第四标段项目部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2020-05-21

中交四公局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第四标段项目部

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GJ-DMXM-PDXCG-2020-0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项目业主为东明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总承包(EPC)第四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配电箱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长兴集乡。

2.1.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项目位于东明县长兴集乡,建设规模为 1、5、9、10 号村台,总建筑面积约913335 平方米。其中,1 号村台台顶面积402599.9805平方米,建筑面积174975平方米;5 号村台台顶面积683693.7570平方米,建筑面积262110平方米;9 号村台台顶面积576091.0987平方米,建筑面积220755平方米;10 号村台台顶面积614409.5945平方米,建筑面积255495平方米。5、9 号村台为一期工程,预计2020 年7月31 日前全部完工;1、10 号村台为二期工程,预计2020年 10月31 日前全部完工。

2.1.4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2招标内容:配电箱(物资名称、计划交货期等,具体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5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品牌要求:本次招标的配电箱中元气件限定品牌为正泰、常熟、上海人民电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物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做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1日8:00时至2020年05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PMS/)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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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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