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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南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定点派遣机构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21
受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定点派遣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定点派遣机构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FW-2020-05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18686666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431-85284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186866666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定点派遣机构选择项目

2.2 采购数量:定点派遣单位3家;

2.3 采购范围:南关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及幸福乡拟用辅助性、临时性、可替代性岗位。包括司法辅助、后勤保障、执法协管、市容维护、交通劝导、更夫、公园绿化、环境卫生、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150元/月/人,超过采购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6 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其行业规定;

2.8 免责声明:本次项目选择优选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证;3.4投标方应有至少1年(含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以近1年社保缴费发票为准);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3.8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9年任意月缴税凭证);3.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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