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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07951洛阳办事处生产用车采购采购公告
2024-12-06
洛阳办事处生产用车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洛阳办事处生产用车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7951),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产品采用车规级乘用轿车1辆,能源类型应为汽油,发动机排量应小于1.8L。请符合且具备本次采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并响应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报名,按要求线下应答并提交相关采购文件,供应商需整包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应包括购置税等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8万元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应提供1个或以上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   (二)企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是否限定制造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贸易商响应(贸易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响应产品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提供工信部网站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   (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至报名截止时,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至报名截止时,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五)承诺: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②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③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询价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⑤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六)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其他:供应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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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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