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对公业务外部评估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对公业务外部评估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ZZ43745FW00180242)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对公业务外部评估机构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对公业务外部评估机构项目。

2、服务期限:入围合作期限拟定3年,合作期内分行有权根据后评价情况、分行招投标工作安排等原因提前中止合作。同时我行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数量、采购合同总金额。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限价:预评估报告免费;正式评估报告以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附表1)为基准费率,报价不得超过基准费率的4折。

6、入围家数:第一标段选取房产土地类评估机构原则上不超过4家,第二标段选取资产类评估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投标人包件间可兼投兼中。最终按照实际报名的候选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保留调整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的权利。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选取房产土地类评估机构,第二标段选取资产类评估机构。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评估师资质人员不低于10人且属于公司在职人员(1人取得多项评估资质的,按1人计算)。

3.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4.具备专业评估资质(房产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土地类B级及以上资质、资产类至少全省/直辖市/自治区资质,采取备案制的地区以备案函或备案证中的服务内容为准)

5.评估机构应依法设立,评估机构股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评估机构信誉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情况承诺书,包括: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包括企业、法人及高管);2)、三年内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4)、三年内未被我行主动退出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3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9.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1.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日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